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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在个体之外无足轻重」的摘要信息
我很喜欢表达厌恶:我讨厌白羊座的特质,我讨厌在朋友圈立人设的人,我看到吸烟的人就会光速远离,我恨不得除掉世界上所有的灰尘,我鄙视所有不尊重食物和书本的人,我嘲笑所有死板且愚蠢的机构…… 我的好恶自然是我人格的一部分,任何人在表达自我的时候都不可避免地至少会隐晦地提及自己的好恶。那些声称自己不讨厌任何东西的人,要么是不诚,要么也不会发自内心地喜欢任何东西,就像声称自己没有敌人的人多半也没有朋友一样。 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一直对我「讨厌抽烟的人」这件事心有余悸,尽管他没有明说,但他似乎认为我厌恶情绪的本身就是一种低认知的体现。然而,他的行径恰好也印证了他自己的观点,他对我的厌恶情绪有意见,难道不也是一件非常感性或者说情绪化的事情吗?如果他真的能做到绝对理性,他就能理解我厌恶情绪的背后有一个合理的原因,即使这个原因只对我这个人成立。我在最近的文章中反复提及,情绪和感性是人性的一部分,非要抛弃人性,去追求不存在的绝对理性所代表的神性,是荒诞不经的。妄图成为神的想法恰恰印证了自身个性的缺失和灵魂的匮乏,正因为精神枯竭,才会想要寻求一个近乎神的形象来填充自己的空壳。 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人就是会有不理性的情绪的事实,并且接受这个事实,在接受情绪的同时保持理性,难道不才是高认知的做法吗?我的厌恶情绪实际上并不会妨碍到任何人,妨碍没素质的人在我面前散播尼古丁和 70 多种致癌物质的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道德规范,而非我作为个体的情绪反应。我讨厌那些不尊重食物的人,在餐桌上铺张浪费的人依旧不会消失,而我的厌恶情绪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的问题而已。就像阿德勒心理学里那句著名的话:「我爱你,与你无关」。爱或厌恶都是个体自己的课题,要与其他人的课题进行分离。既然都做到了课题分离,那么个体就应该能够心安理得地表达厌恶,因为表达厌恶就是在表达自己;而对方如果也能做到课题分离,就会知道,别人的厌恶情绪与自己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