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博客说发现一篇有意思的文章:「re² 三种法律,三种世界」,快点击阅读原文看看吧!
昨天读到了博客主碎言的留言: re 三种法律,三种世界 貌似只有这里可以留言?有的时候我看了一篇却没有找到可以回复和评论的地方,感觉错过很多... 文中所说的法律就是统治者的工具,而物理规则则是“神”的律法吧。那么神又有什么可以约束于他的?这样来看,就像一个无限的俄罗斯套娃。受限于人类所知的物理规则,人类无法探究哪些未知领域,是否也可以说一些法律或是规则也一样封锁了普通人的认知? 文章确实能让人联想到很多。 感谢留言~我在整理回复的时候,发现自己想写的内容全部放在签名墙里似乎有点长,干脆单独整理成一篇博文好了。 关于「回复和评论」 我经常逛许多博客,看见那些红红火火、每篇评论数高达几十的博客,心里的确是有点羡慕。但是我平时上班带娃,还有许多的杂事,并没有那么多时间打理博客,所以我特意选择了提高评论的门槛,比较鼓励读者自己在博客上回应话题,或者给我写信。当然在签名墙上留言我也非常欢迎~总之,目前这样的设计可能没有把「读者当成上帝」,但比较符合我现在的精力分配。 我认为法律不一定是统治者的工具(如果你的意思是统治者可以用「法律」来操纵被统治者)。我认为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消除不确定性」,从这个角度看法律应该是助力「被统治者」的,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够预见未来并为此准备和计划。当然,朝令夕改的法律,或者倚仗市场垄断迫使用户接受不平等的法律,那的确是「统治者的工具」。 「规则的建立」可以等同于「世界的创立」,这算是模仿了抽象数学的认知理念。虽然我们的直觉是「先把世界建立好,然后在里面立一个规矩」,但仔细想想的话,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还没建好物理法则的宇宙」是什么样的。 关于「神创造了律法,那又有什么可以约束神」的问题,我想这个在基督教里大概是有标准解答的,那就是能狗约束神的只有神自己,而且他的确是这么做的。比如在圣经记载的全球大洪水之后,神以彩虹立约,保证自己不再用洪水清算地上所有罪孽。...